受委托,温州市国信拍卖行有限公司定于2023年02月16日下午14时30分在永嘉县瓯北街道罗浦西路12号国土资源3楼拍卖厅,向社会以增价式公开竞价瓯北街道堡二社区农贸市场对面停车场5年租赁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
标的 | 面积约 (㎡) | 用途 | 租金起拍价不含税(万元/年) | 竞拍保证金(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瓯北街道堡二社区农贸市场对面停车场5年租赁权 | 1000 | 仅限停车场 | 7.176 | 3 | 1 |
备注:
1、标的坐落于瓯北街道河西路堡二社区农贸市场对面停车场,约46个车位。标的已在委托人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备案。
2、上述项目标的物无产权证,按现状使用,以标的物现场实际面积为准,面积差异不影响成交价款结算。
3、竞买成交后,买受人需在5日内缴清成交款及履约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可冲抵成交款;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每年租金需提前30日支付。未成交者,5个工作日内保证金无息退还。租赁期限为5年,租赁税、物业费由买受人支付。
4、标的物租赁用途为:仅限停车场使用,不得进行其他改造另做他用。
5、自标的交付之日起,现场的经营、管理及卫生清理等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标的经营活动所需的审批风险和责任,买受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间,标的如遇土地被国家征收(包括政府引资项目需要用地的)或村集体项目使用,买受人应无条件同意终止租赁合同,委托人仅退还剩余租期的租金,且不负责赔偿及补偿任何费用。
二、竞价方式:
增价式竞价,不设保留价。
如对应标的只有一人报名,则可以按不低于起始价的价格直接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能独立承担经济责任的组织等。
2、竞买人在竞价结束前应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已执行完结者。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其竞买无效或取消其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特别提醒:
1、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完全知晓标的物权属、权利性质、用途等相关问题。买受人须自行承担租赁涉及的有关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审批风险和责任,若因标的物权属、权利性质、用途等相关问题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经营证照或其它纠纷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也不作为解除租赁合同的理由,并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委托人与受托人不承担相关责任及赔偿责任。
五、报名及保证金有关事项:
即日起至2023年02月15日16:00止,有意竞买者,向永嘉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指定帐户(户名:温州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永嘉分中心,开户银行:鹿城农村商业银行仰义支行,账号;201000194413393000001)注:“转账或现金缴款,请务必填写缴款人信息及标的名称”(特别提醒缴款备注:姓名+标的名称,并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本人身份证(非法人另须委托书)及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到温州市国信拍卖行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温州市国信拍卖行有限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67900088
温州市国信拍卖行有限公司地址:永嘉县瓯北街道罗浦西路12号501室(国土资源大楼)。
永嘉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
温州市国信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3年 02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