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永嘉县瓯北街道和二社区上瓯公路边标准厂房租赁权
永嘉县瓯北街道和二社区上瓯公路边标准厂房租赁权
时间:2022-01-19 16:59:07

根据永嘉县瓯北街道和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代表大会决议委托永嘉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以下标的交易事宜作出如下公告

一、租赁标的:

永嘉县瓯北街道和二社区上瓯公路边标准厂房租赁权:

标的编号

标的

租期

(合同期)

租赁面积约

(平方米)

租金起始价

(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1

三号车间

交付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950

421800

12

2

四号车间

234

103896

3

3

五号车间

720

319680

9

标的说明:

1、标的坐落于永嘉县瓯北街道和二社区上瓯公路边和二标准厂房。标的已在委托人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备案。请竞买人务必实地勘查以确认标的物实物状况,有关标的的其他相关情况,可向委托人或主管部门进行查询,一旦出价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状况的认可。

2、上述项目标的物土地性质:工业用地 ,有产权证,实际建筑面积以标的物现场实际面积为准。

3、标的物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4、租赁用途限制:严禁重油烟、重污染等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业。

5、标的预计交付时间:2022年2月1日。

特别说明

1、租赁期间,标的如遇国家政策、拆迁问题或村社发展需要,出租人提前30天以书面告知承租方,承租人应无条件同意终止租赁合同,出租人仅退还剩余租期已交租金,且不负责赔偿及补偿任何费用。

2、非原承租人竞价成交的需承担原承租人厂房内相关设施的折价、搬迁(限温州地区范围部分)等费用

3、竞价成交后10天内缴清成交款等款项,否则承担违约责任,没收竞买保证金。

二、竞买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且同和二社区无拖欠租金或无合同违约的准予参与竞价(以村集体确认函为准)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交易方式:若同一个标的只有一个报名者参与竞价,可按起始价成交;若同一个标的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名者时,将对标的相关设施的折价、搬迁等费用进行评估后(评估费用由买受人承担),通过密封式竞价方式交易,投递报价书时间待评估结果公示后另行通知。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报名、保证金:即日起至2022年01月25日16:00止,意向竞买人须向永嘉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温州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永嘉分中心;账号201000194413393000001;开户银行:鹿城农村商业银行仰义支行)缴纳对应标的竞买保证金(特别提醒缴款备注:姓名+和二厂房),并携相关证件至永嘉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报名(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接受报名。成交后,竞买保证金冲抵部分成交款,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剩余款项及竞价服务费等(详见竞价须知、告知书),逾期则按违约处理,没收竞买保证金;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于竞价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中心咨询电话:6699555815057712999

永嘉县瓯北街道和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永嘉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

                    202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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