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情况
标的 | 租赁期限 (年) | 建筑面积约 (㎡) | 首年租金起始价(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租赁保证金 (万元) | 免租金装修期(月) |
永嘉县黄田街道千石大厦农贸市场三楼5年租赁权 | 5 | 970.26 | 139717 | 5 | 1 | 2 |
注:
1、标的物位于永嘉县黄田街道千石社区千石大厦农贸市场三楼。标的物持有产权证。标的物外观、结构、面积、装修及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2、租赁保证金于租赁合同终止,买受人结清各项费用、腾空房产并经甲方查验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后由委托人无息退还。
3、买受人享有2个月免租金装修期。自标的物移交之日开始计算。租赁期限从免租金装修期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无递增,于上一期租期到期30日前一次性支付下一期租金。
4、租赁用途限制:不得经营重污染、重噪音、危险品等相关行业,所经营业态须符合属地部门管理要求并办理相关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