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情况
标的 | 租赁期限(年) | 租赁面积约 (㎡) | 首年租金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租赁保证金(万元) |
桥头镇谷联村综合办公大楼(桥一东路)5-10室店面5年租赁权 | 5 | 280 | 8 | 2 | 2 |
注:
1、标的物坐落于永嘉县桥头镇谷联村。标的物无产权证。
2、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无递增。
3、租赁保证金于租赁合同终止,买受人结清各项费用、腾空房产并经委托人查验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后由委托人无息退还。
4、买受人享有 1 个月免租金装修期。自标的物移交之日开始计算。租赁期限从装修期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5、经营限制:禁止经营重污染、重噪音、危险品、工业生产型等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