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情况
租赁标的 | 租赁面积约 (㎡) | 租赁期限 (年) | 首年租金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租赁保证金 (万元) |
瓯北街道罗浮社区乌山路停车场及罗浮大街与三塘线路口东北角空地5年租赁权 | 乌山路停车场面积约2200㎡ | 5 | 12 | 10 | 10 |
罗浮大街与三塘线路口东北侧空地面积约3130㎡ |
注:
1、乌山路停车场位于瓯北乌山路原罗浮村委办公楼;罗浮大街与三塘线路口东北角空地位于翔宇中学东面。标的物无产权证,无土地证,标的物外观、结构、面积、装修及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本次竞价标的现状及相关政策,并自行承担相关的风险及责任,凡参与竞买均视同对竞价标的完全了解,接受竞价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视为对标的状况及价格的认可。
2、租赁保证金于租赁合同终止,买受人结清各项费用、腾空标的物并经委托人查验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后由甲方无息退还。
3、标的5年总租金一次性支付,租金无递增,先付后用。
4、租赁用途限制:乌山路停车场仅限停车场功能使用;罗浮大街与三塘线路口东北角空地严禁使用于堆场,严禁使用于重污染、重噪音、危险品、生产加工等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业。标的物使用须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规定,如因此产生相关责任和处罚概由买受人承担。
5、租赁期间,因国家政策、政府征地或拆迁、村集体建设需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承租人须无条件同意终止租赁合同,出租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不负责赔偿或补偿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