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2019年10月22日14:30时在永嘉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瓯北街道罗浦西路12号国土资源大楼1楼)对以下标的向全社会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方式及起始价:
注:
1、根据村方与原承租人2009年4月25日签订的《合作协议书》中第四条约定:“租期满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权且甲方的租金给予乙方优惠3%”,本次交易,原承租人具有以上约定的条件。
2、标的无装修免租期,标的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无递增。
3、用途限制:严禁经营重污染,重油烟等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业。
4、标的实际面积以测量为准,按照成交后的单价进行多退少补。
5、标的物已领取产权证。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其面积、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永嘉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房屋腾空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二、竞价方式:
增价式竞价方式。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2019年10月21日17:30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自行实地看样。
四、竞买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即日起至2019年10月21日17:30时止,有意竞买者,向永嘉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温州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永嘉分中心;账号:201000194413393000001;开户银行:鹿城农村商业银行仰义支行)缴纳对应标的竞买保证金(特别提醒缴款备注:姓名+浦二村);并携有效证章及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到永嘉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瓯北街道罗浦西路12号国土资源大楼1楼)办理报名手续。
五、竞价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能独立承担经济责任的组织等。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66995558,15551250815 胡女士
永嘉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10日